【案例分析题】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我公司因货源不足,先于5月15日在青岛港将200公吨花生仁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后又在烟台联系到一批货源,在我公司承担相关费用的前提下,该轮船又驶往烟台港装了300公吨花生仁于同一轮船,5月20日取得有关提单。然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负为由拒付货款。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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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丝苗大米10000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均应撤销。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中国A公司从德国B公司进口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分三批交货。第一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第二批交付的或未为该设备的主要部件,其型号、性能与合同不符,无法安装投产。A公司因此提出撤销整个合同二B公司提出异议。请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分析哪方有理?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我某企业与某外商按国际市场通用规格订约进口某化工原料。订约后不久,该产品的市价明显上涨。交货期限届满前,该商所属生产该化工原料的其中一家工厂失火被毁,另一家工厂则无恙。该商以该厂失火属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其交货义务。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海南A公司(买方)和香港B公司(卖方)以FOB香港订购一批镀锌板。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海口)申请中国质检局海南分局对货物进行检验。货物自香港运到海口后,A公司随即向中国海南质检分局申请对该货物进行检验。该质检局对商品进行检验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随即出具了检验报告。买方据此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认为商检不是在香港进行的,商检证书没有法律效力。买方认为合同规定货到目的地由中国质检局检验。双方争执不下,卖方提交仲裁。试问:买方提交的商检证明是否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