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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甲经乙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中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丙。关于丙在合伙企业中的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取得甲的财产份额后,经甲、乙、丙三人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 丙取得甲的财产份额后,仅享有该部分财产的收益权,而不享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C. 丙取得甲的财产份额后,仅对于其加入后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
D. 丙取得甲的财产份额后,对于其加入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应与甲乙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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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甲拥有1/5的份额。在经营过程中,甲因急需资金,于是打算将其一半的份额转让给乙。则该行为()。

A. 应该取得丙的同意
B. 不必通知丙
C. 应当通知丙,但不需要取得丙的同意
D. 无效,因为依照法律该份额不能部分转让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当然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甲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聘任的经理,在一次交易中,甲某超越合伙企业对其授权范围与某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无效,因为甲某超越其职权
B. 甲某直接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C. 甲某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D. 甲某无须承担责任

甲某、乙某、丙某约定成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甲某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某、丙某负责,甲某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该约定的效力应当是()

A. 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
B. 有效,合伙协议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C. 该部分无效不影响乙某、丙某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甲某不得成为合伙人
D. 部分无效,应当由三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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