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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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大学毕业,成为某电机厂合同制工人,2010年9月15日到该厂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7月25日,李某经医院检查患有肝炎,李某住院治疗。2012年9月14日,工厂以与李某签订合同已到期为由,通过李某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再支付李某的医疗费用。请问:工厂这样做合法吗?
A. 合法
B. 不合法
2014年8月某公司招工,女工王某合格被录用,双方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2015年6月,王某怀孕,经常迟到,在此期间从客户那里收了5000元贷款,没有入公司帐,该售出产品却按赠品销帐。按公司规章规定,私受贷款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据此作为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认为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A. 有权
B. 无权
2005年1月,刘某应聘进入某网络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6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将过一年的工作期间里,由于网络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效益下降面临裁员的窘境。因此公司考虑与一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人事部经理找到刘某说明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刘某是否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呢?
A. 应当
B. 不应当
小王于2012年6月份入职北京一软件公司,软件公司与小王签订了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乙方(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甲方(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小王觉得该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想解除劳动合同,但又担心要承担违约金。请问:小王如离职必须要交违约金吗?
A. 要交
B. 不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