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XA中,执行系统设置的“式样管理”命令可以使用()快捷键。
A. Ctrl+B
B. Ctrl+C
Ctrl+T
D. Ctrl+D
当客观刺激物作用于我们的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时,人的认识过程便由此开始了,它涉及到感觉、知觉、记忆、思维、 ()等活动。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写道:“旧制度所显示的破产导致旧制度的变革,第一个变革是解放农奴„„这是俄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工厂工人的数目从1865年的381000人上升到1890年的1620000人„„”材料显示这次改革()
A. 使俄国走上了对外侵略的道路
B. 使俄国摆脱了沦为半殖民地国家的命运
C. 促进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D. 推翻了俄国沙皇专制统治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