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日至9月1日期间,宏达公司向戴正伟借款共计240万元,此后戴正伟分三次汇款至宏达公司银行账户。2015年10月25日,宏达公司与戴正伟及德润公司补充签订《借款及抵押协议》约定,德润公司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2015年10月26日在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宏达公司未借款,戴正伟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宏达公司偿还本息合计2880000元,且戴正伟有权就德润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4日受理关于德润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认为戴正伟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对本非德润公司的债务追加财产担保的行为应予撤销。
A. 正确
B. 错误
下列那些是法?
A. 民法典
B. 小区管理规定
C.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
D.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法律部门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B. 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组成的统一整体
C. 行政法调整的是纵向法律关系
D. 我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种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三种合伙形式
A. 普通合伙
B. 特殊的普通合伙
C. 有限合伙
D. 无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