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台地迁入其他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时,申请在迁入地继续指配原来的电台呼号的手续为().
A. 先到原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缴回原电台执照,取得由迁入地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书面同意,再到迁入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重新指配原电台呼号,领取新的电台执照
B. 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把原电台呼号带到迁入地继续使用
C. 只需到原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申请办理为迁移后的电台继续使用原电台呼号的全部手续
D. 只需到迁入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申请办理为迁移后的电台继续使用原电台呼号的全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