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需要树立法律斗争观念与意识。 B. 要形成和强化相关政府机关,驻外使领馆和代表处相关部门和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提升法律工作的地位。 C. 必须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D. 需要确立起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做到法律斗争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