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阅读下面小说,回答下面问题。<br>今天,35岁的我结婚了。丈夫是美国人,名叫项?墨非。说来荒唐,这不过是场“纸婚”,为的是弄一张绿卡(永久居留证)。<br>初来美国时,我住在表姐家,成了她的全时佣仆。虽说为她油漆客厅和卧房是给工钱的(按法定最低价算),但她也照算我的房租伙食。两者相抵,一分不剩,学费仍要另向她借。据说这是美国作风,亲戚归亲戚,金钱归金钱,风马牛不相及。于是我搬了出去,到餐馆打工。可学生身份是被禁止打工的。所以,在打了想调戏我的林经理一记耳光之后,被他告发。仅一周,移民局就送来了限时递解出境的公文。那是一个毛毛细雨的黄昏,我茫然伫立在百老汇的十字路口,不知何所适从。这时,项的车急停在我的身旁。“我听到你的事,很想帮忙……我和你结婚好吗?”<br>现在,项与我名为夫妻,实为房主与房客的关系。他在七十年代曾白天“裸跑”,以表示蔑视社会成规和礼仪;如今是个虔诚的同性恋者,与一金发美男子修是“密友”。<br>项有美国人的热情直爽,又有东方人的温文谦恭。他鼓励我先画些水墨作品在他的艺术商品店试销,再向“亚洲艺术节”送展品,为申请报考旧金山艺术学院和州立大学美术系做准备。他还告诉我应该如何应付移民局的约谈,并拿出我们逼真的婚礼照说:“你收着,移民局约谈时可能有用。”<br>表姐打来电话,要我给她漆起居室。我拒绝了。我宁可为项的房子换件新装。恰巧项的母亲来看儿子。她赞赏我对“家”的贡献,并感激我使他的儿子“走上正道”。送走“婆婆”,项打趣道:“妈妈对你一见倾心,喜欢你更有甚于我哪。”我不禁大笑。<br>终于,我的画卖了一张;为马丁家画的墙也使他们满意,得到了九百美元的报酬。项比我还兴奋,咧开嘴大呼小叫地,犹如自己抽奖中了头彩:“现在你该对自己有信心了吧?你可以凭自己的天才和努力赚取面包和学费。从此,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了。”接着,我又收到州立大学的入学通知,并顺利通过了移民局的约谈。项更为我高兴。他开心地拥抱我:“平平,我们成功了!”虽说是纸婚,但“许多夫妻不一定生活得比我们更亲近,更和平——你信不信?”我当然相信。<br>照约定,我应该搬出去,并且办理离婚。但回忆过去的三个月,竟是我来美国后最自由愉快的日子。一旦离弃这个家,无异砍去自己生活里最美好的部分。更别说到他。一时心绪纷乱。项似乎也有挽留之意。当我告诉他,可以住到9月入学再搬走时,他表示出由衷的喜悦和欢迎。<br>听人说,项是结过婚的,但只维持了两年不到的时间。近几年才变成同性恋者。我暗想,假以时日,他早晚会回到我们中间来的。<br>人在幸福满足中容易宽厚待人。“文化大革命”中,我上山下乡,在新疆曾与何志立恋爱、订婚。待他父亲平反,可以调他回上海时,上官莉却插进来与他结了婚。现今,上官莉也在美国,我已能视为姊妹,为她设想、愿她幸福。因为我自己很快乐,也希望她快乐。<br>然而人生无完美。项突然便血住进医院。几经诊断,竟是患了“艾滋病”。几天后,我接他回家,并告诉他我的参展雕刻卖了五百美元,还有记者采访。他也告诉我他新任摄影俱乐部理事,明年有资格到国外作摄影旅行。“去敦煌吧,我做向导。”我兴奋地说。“好极了!”项回答,但随即脸色黯了下来。这时,修打来电话,不知是解释还是忏悔。反正,是用情不专的修把病传给项的。<br>项的店员辞职了。邻居疏远,朋友渐稀,表姐也打电话来要我赶紧搬出。可我不能撇下他。我永远记得几个月前那个细雨的黄昏。母亲弥留之际,我不在身边,为此抱憾终身。我愿把这份留有的亲情补偿在他身上,母亲有知,相信也当含笑九泉的。<br>项又发病住院,发出“我真想念我们的家”的感叹。溶溶月光下,我的泪水如决堤般崩涌而出。如果人寿能够交换的话,我当着月亮起誓,我愿意减少十年以交换他多活一年。<br>绿卡寄来了,姑妈立刻给我介绍了一个台湾商人。我拒绝了。我要照顾项的店铺,我要为项雕一尊头像。望着昏睡中的项,我不禁想起爸爸发自故乡的邀请:“欢迎你和爱人回来过新年……”可惜晚了,一时连这份好意都无法转告病人。<br>项?墨非停止了呼吸。他的遗嘱是:“我谨把房子、汽车、现金和债务遗留给我挚爱的妻子怡平?尤?墨非……”<br>(陈若曦《纸婚》)<br>这篇小说中的“我”到美国后,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

A. 做表姐的全时佣人。
B. 参展卖雕刻。
C. 与“项”结“纸婚”。
D. 照顾病中的“丈夫”。

火星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