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泰和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300万元购入一项商标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2017年12月31日,预计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42万元。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不变。2018年12月31日,预计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29.8万元。假定原预计使用年限不变。2019年4月1日,将该无形资产对外出售,售价100万元,增值税6万元,收存银行。2017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为()万元。
A. 150.6
B. 177.5
C. 175.3
D.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