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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案例
简答题
2009年3月,原、被告经征婚相识,同年6月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因二人均是再婚,原告婚前已有一女。婚后,双方于2013年7月6日生育一女姜某某。后来,原、被告因性格及生活习惯有差异,导致双方常因此发生口角,原告认为自己身心受到伤害,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另,原告婚前已有一女汤某某,由原告抚养。再查明,原、被告于婚前购买商品房一套,婚后,被告单位给其分配集资住房一套。本案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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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3年5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经邵某介绍相识。2013年7月13日,通过证人邵某,原告给付被告现金40000元及首饰四件作为订婚的彩礼。后原告又向被告送了两箱酒、两条烟、两盒茶叶、几袋糖。后原、被告未能登记结婚,被告也未将上述彩礼退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当庭将首饰四件退还原告。彩礼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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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齐勇与刘钰系表兄妹,1983年刘20岁时,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1997年2月刘被齐打骂后,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宣布与齐脱离同居关系。齐多次要求恢复同居,均遭刘及其父母拒绝。现齐得知刘已与同村农民丁某登记结婚,便向法院控告刘、丁二人重婚。刘、丁二人认为,齐与刘是表兄妹,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而刘、丁二人结婚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试分析](1)齐、刘二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2)刘、丁二人是否构成重婚?(3)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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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4年8月22日,杨某(女)与朱某(男)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其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宿豫区的商品房一套归杨某所有,朱某协助办理变更手续;所有债务由朱某偿还。后朱某反悔,拒不配合杨某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立即配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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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原告刘某兰向施秉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结婚登记表上的名字系刘某珍,且登记表上的刘某珍身份证号码与原告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原告亦不能举证刘某兰与刘某珍系同一人。本案例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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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原告黎某某已年过八旬,共生育了被告资某祥等6个子女。原告老伴去世后,6个子女因原告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老无所依,经家族亲属等调解均无法解决矛盾。原告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自己的6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6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本案例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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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0年8月24日,原告何某某、被告蒋某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小孩何某珈由被告蒋某某抚养,原告何某某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450元,直至小孩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原告每月现金支付小孩抚养费。后来因为原告未给付小孩抚养费被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裁定要求原告每月打款进被告账户给付抚养费,从2010年11月份至起诉时止共计47张银行存款凭证。2013年10月2日被告把小孩住院医药发票给原告,要求给付相应费用而没有给付后,被告就没有让原告探望小孩至今。另外,原告于2012年2月29日和2013年3月30日分别支付900元和310元小孩医疗费用。另查明,何某珈于2010年3月9日生,现在校读书。本案例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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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原告李某与丈夫宋某某于1998年4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创办公司并经营。2011年5月,宋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杨某发展为情人关系,原告李某一直蒙在鼓里。2011年11月8日,宋某为履行对杨某的承诺,通过招商银行将66万转账到杨某账号上,原告李某发现后,多次找杨某索要未果,故向法院起诉。原告李某起诉认为,其丈夫宋某背着自己私自将66万元钱支付给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被告杨某,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被告杨某应返还其取得财产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中,被告杨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例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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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于2004年3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2008年9月14日生育一子张某某。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不睦。张某于2014年4月25日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和张某某进行亲子鉴定。该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为:不支持张某与张某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由蒋某承担张某养育张某某的抚养费41387.5元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同时查明,双方婚后于2006年共同购买位于大竹县某小区的门市一间,面积36.58㎡,产权人登记为蒋某。本案例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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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3年农历10月,石某(男)与吴某(女)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后并确立恋爱关系。2014年农历正月初四,石某与家人一同前往吴某家提亲、协商彩礼一事。经过两家人协商,石某出6万元的彩礼,并于当天将彩礼6万元拿给吴某的父母。石某与吴某于同年按照农村习俗办酒同居生活,后生育一个女儿,双方仍未办理结婚登记。2017年1月,吴某在没有通知石某的情况下独自外出打工,此后一直没有回家。石某认为自己为办理和吴某的婚事,向他人借了6万元作为彩礼,花费了大量钱财,而今连吴某的面都见不上,近日特诉至发法院要求吴某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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