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 万元,年度利润总收入为 600 万元,其他项如下:<br>(1)销售费用:广告费 500 万元,业务宣传费 220 元;<br>(2)营业费用,业务拓展费 50 万元 ;<br>(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 84 万元 ;<br>(4)投资性收益:国债利息收入 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的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 40 万元 ;<br>(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的凭据,并已做相应会计处理,其他各项不涉及纳税因素。<br>要求: (1)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 税所得额(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br>(2)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拓展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br>(3)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br>(4)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br>(5)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br>(6)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问答题

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谐”牌自行车,2010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50万元。2011年初,该厂财务人员对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如下:(一)相关财务资料(1)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送货运费收入58.5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6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2万元。(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60万元。(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1)国债利息收入和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12=37(万元)(2)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55×60%=22(万元)(3)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10%=6(万元)(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7+22+6=591(万元)(5)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91×25%=147.75(万元)(6)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150-147.75=2.2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税收潜行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br>分析指出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元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007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年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br>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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