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教授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其说明书记载了两项技术方案X和Y,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X;半年后,他改进了技术方案,又重新递交了一个申请,这个申请的说明书记载了两项技术方案为Y和Z,权利要求书中两项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分别为Y和Z,那么:
A. 在后申请不能要求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因为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并没有包括Y和Z这两项技术方案
B. 在后申请不能要求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因为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要求保护技术方案Y
C. 在后申请只能就技术方案Y享有优先权
D. 申请人可以对在后申请进行主动修改,加入技术方案Z,并能就该技术方案获得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