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公司有两个分部。分部A生产中间产品T,其单位变动成本为每件5元。分部B为装配分部,每年需要向A购买中间产品T50000件供装配用。最终产品的售价为每件28无。假定按变动成本(5元/件)作为中间产品的转移价格,分部A、分部B和总公司的成本、利润数据就会出现以下情况:为了使分部A有长期的生产积极性,就应当把总公司的利润在两个分部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假如双方协议按成本大小分配(如双方同意,也可以按别的标准来分配),即按1:2来分配,也即分部A应得利润66667元,分部B应得利润133333元。问:中间产品T应如何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