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股票的必要报酬率为12%,目前的股价为20元,预计未来两年股利每年增长10%,预计第1年股利为1元/股,从第3年起转为稳定增长,增长率为5%。乙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元,票面利率8%,5年期,每年12月31日付息一次,到期按面值偿还,市场利率为6%。 要求: (1)如果打算长期持有甲公司的股票,计算甲公司股票目前的价值,并判断甲公司股票是否值得投资; (2)如果按照目前的股价购买甲公司股票,并且打算长期持有,计算投资收益率(提示:介于10%和12%之间),并判断甲公司股票是否值得投资; (3)如果2013年1月1日以1050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债券,并持有至到期,计算债券投资的收益率(提示:介于6%和7%之间),并判断乙公司债券是否值得购买; (4)计算乙公司债券在2012年1月1日的价值,如果2012年1月1日的价格为1100元,是否值得购买。 已知: (P/F,12%,1)=0.8929,(P/F,12%,2)=0.7972,(P/F,10%,1)=0.9091,(P/F,10%,2)=0.8264,(P/A,6%,3)=2.6730,(P/F,6%,3)=0.8396,(P/A,7%,3) =2.6243,(P/F,7%,3)=0.8163,(P/A,6%,4)=3.4651,(P/F,6%,4)=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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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下称“A企业”),主要从事铁皮的加工。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超过l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3月15日,乙未经甲的同意,自己同该企业订立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另外,乙还设立了一家铁皮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 2013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0000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在B普通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在3月15日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3)乙另外设立铁皮加工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 (4)甲是否可以自行清算?说明理由。 (5)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6)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飞乐公司为家电生产企业,随着国家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的持续实施,飞乐公司产品销量连续增长,至2013年年末太阳能热水器销量已达到生产线最大产能,遂决定扩大生产能力、租人一条新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线。2013年年末,飞乐公司面临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 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协议租人生产线。 租赁期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4年至2017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600万元。租赁期满时,A生产设备的估计余值为300万元,均由飞乐公司自行担保。租赁合同年利率为6%,飞乐公司无法获知乙公司的租赁内含利率。 2013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在乙公司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公允价值也为2500万元,已使用3年,预计尚可使用5年。2017年12月31日,飞乐公司将A生产设备归还给乙公司。 方案二: 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租人生产线。丙公司原为家电生产企业,近年主业转为生产电脑及相关部件,导致生产线闲置。 租赁期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至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500万元。丙公司该生产线账面价值为23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已经使用3年,预计尚可使用5年。2015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时归还资产。 假设两条生产线型号、生产能力及新旧程度完全相同。2013年12月31日,生产线运抵飞乐公司当日即可投入使用;生产线生产的热水器于生产当年全部对外出售。飞乐公司固定资产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1日。 另外,飞乐公司正在筹备上市,为满足相关法规规定的连续三年盈利要求(2014年为第三年),公司暂缓考虑长期指标,下年经营首要目标是当年盈利最大化。[(P/A,6%,4)=3.4651;(P/F,6%,4)=0.7921;(P/A,2%,4)=3.8077;(P/F,2%,4)=0.9238] 要求: (1)以飞乐公司2014年经营目标为基础,分别对两个方案进行分析,说明飞乐公司应作出的选择。 (2)如果飞乐公司选择方案一,编制飞乐公司2017年年末租金支付以及其他与租赁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如果飞乐公司选择方案二.编制丙公司2015年与租赁事项相关的会计分录。 (3)如果飞乐公司选择方案一,计算乙公司的租赁内含利率并编制其在2014年的有关会计分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背景:某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柱间距9m,普通框架结构,采用预拌混凝土,钢筋现场加工,采用多层板模板碗扣支撑。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钢筋焊接方法采用搭接焊;钢筋机械 连接采用钢筋套筒挤压连接;钢筋接头位置设置在受力较大处;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箍筋的接头(弯钩叠合处)应交错布置在四角纵向钢筋上;墙的垂直钢筋每段长度不得超过4m(钢筋直径不大于12ram)或6m(直径大于12mm),水平钢筋每段长度不得超过10m;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主梁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居中,板的钢筋在下;当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的钢筋在下。监理工程师审查时,认为存在诸多错误,指令修改后重新报审。 事件二:模板安装使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刚度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底支撑,模板拼接整齐、严密。梁板模板安装完毕后,用水准仪抄平,保证整体在同一个平面上,不存在凹凸不平问题。 事件三:当时市场上HPB300级直径12mm(间距200mm)的钢筋紧缺,施工单位征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按等强度折算后(设计按最小配筋率配筋),用 HRB335级直径12 mm (间距250mm)的钢筋进行代换,以保证整体受力不变,并按此施工。 事件四:砌筑施工时,监理工程师现场巡查,发现砌筑工程中留设脚手眼位置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下发监理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复工。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三中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针对事件四中监理通知书的事项,写出砌体工程不能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甲公司下设A、B两个投资中心,A投资中心的投资额为1000万元,投资报酬率为20%:B投资中心的投资报酬率为18%,剩余收益为45万元;甲公司的资本成本为15%(假设和最低投资报酬率相等)。目前有一项目需要投资额500万元,投资后可增加息税前利润95万元。 要求: (1)计算追加投资前甲公司的投资报酬率和剩余收益; (2)判断从投资报酬率的角度看,A、B投资中心是否会愿意接受该投资; (3)从剩余收益的角度看,A、B投资中心是否会愿意接受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