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7年6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A公司为卖方,B公司为买方。合同的标的额为500万元。请根据以下所述情形,分别回答问题:
(1)如果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预付50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B公司按约定向A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事后,B公司发现A公司根本无货可供,B公司在什么期限内可采取何种措施?本案应如何处理?
(2)如果A公司与B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5日内付款。A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发现B公司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那么,A公司可行使何种权利?A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3)如果A公司向B公司发货后,A公司正在进行分立,而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则B公司可采取什么方式履行付款义务,终止该合同关系?合同订立后,如果A公司的经理人员发生变动,A公司能否借此事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
(4)如果A公司与B公司的买卖合同订立后,B公司又以其房屋作抵押与A公司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价值为500万元,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该房屋失火被毁,B公司从保险公司获得了全额赔偿。那么,A公司是否享有抵押权?金额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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