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5日,甲银行某一级分行批复同意为某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核定500万元授信总量,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采购原材料,期限1年,由担保公司、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月24日,借款人向甲银行提出300万元贷款提款申请。甲银行辖内支行按照授信批复要求落实了授信前提条件。进入支付审核阶段时,发放审核人员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借款人提供了两份商务合同和一份用款计划,其中一份商务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支付对象明确,需在3月底前支付100万,另一份商务合同标的金额500万,支付对象明确,需在3月25日前支付125万,另在用款计划中说明3月底还需采购原料100万但无明确支付对象。 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审核人员将授信合同金额、支付对象、商务合同金额、商务合同履行进度、结算方式等五大审核要素进行对比分析,并电话联系客户,核实其资金需求及交易的真实性,将支付审核与客户实际提款需求相结合,最终认定可发放贷款300万。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从该案例中,该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在贷款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A. 该贷款资金支付全部采用受托支付管理
B. 该贷款资金采用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受托支付225万、自主支付75万,单笔支付金额50万以上采用受托支付管理。
C. 该贷款资金支付采用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受托支付225万、自主支付75万,单笔支付金额100万以上采用受托支付管理。
D. 该贷款资金支付全部采用自主支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