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 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 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 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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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