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分行法律合规部门负责管理下列事项()
A. 一级分行为当事人,或者由总行指定一级分行管理的民事诉讼事项;
B. 涉案标的额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起诉事项,或涉案标的额不足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被诉事项;
C. 由一级分行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二审、再审起诉、被诉事项;
D. 由一级分行所在地的各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起诉、被诉事项;
E. 对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提起的民事诉讼;
F.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起诉、被诉事项;
G. 其他应当由一级分行管理的民事诉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