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某木材厂于2000年11月31日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综合险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从2000年12月1日起至2001年11月31日止,保险金额为120万元,并于当日交付了全部保险费。2001年2月17日晚,因小孩子燃放鞭炮引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经现场查勘,该木材厂由于仓库改建,7日前将原库内存放的部分木制品改为院内的车棚下存放,由于风干物燥加之燃放鞭炮带来的火星将罩布引燃,造成的财产损失约10万元。木材厂于2001年2月20日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索赔报告,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请结合本案情况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出处:非车险理赔实务P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