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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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8年度与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从市场购入2000万股乙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准备随时出售,每股成本为8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7元。 (2)1月1日,购入丙公司当日按面值发行的三年期债券1000万元,甲公司计划持有至到期。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与实际年利率相同,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的该债券市场价格为998万元。 (3)1月1日,购入丁公司发行的认股权证100万份,成本100万元,每份认股权证可于两年后按每股5元的价格认购丁公司增发的1股普通股。12月31日,该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为每份0.6元。 (4)1月1日,取得戊公司25%股权,成本为1200万元,投资时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6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能够对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当年度,戊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甲公司向戊公司销售商品产生利润100万元,至年末戊公司尚未将该商品对外销售。 (5)持有庚上市公司100万股股份,成本为1500万元,对庚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该股份自20×7年7月起限售期为3年。甲公司在取得该股份时未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份于20×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1200万元,20×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1300万元。甲公司管理层判断,庚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未发生持续严重下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问题。(2009年原制度考题)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持有的各项投资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对戊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
B. 对丙公司的债券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理
C. 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
D. 对庚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
E. 对丁公司的认股权证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为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拟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某公司甲总承接了一大型压气站的PC合同,主压缩机为离心式6级压缩机,由蒸汽轮机驱动。由于机体庞大,整机运输较为困难,甲公司计划采用散件运输、现场组装的模式。甲公司向5家(A、B、C、D、E)已通过资质审查的制造商发放了汽轮机一压缩机机组招标邀请。招标文件要求这5家公司在收到招标文件的第8天(既4月16日)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招标办公室。 A公司以时间过紧为由,回函谢绝了投标。B公司、C公司均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D公司的车辆中途抛锚,4月16日12:45方抵达招标办公室,招标人员拒收D公司的投标文件;E公司在4月15日就递交了投标文件,在4月16日早餐厅里,无意间听到了C公司的投标人员在谈论标价,E公司职员紧急请示了其公司总经理,在16日11:50,向招标办公室递交了密封的标价修改文件。 经过综合评审,最终E公司中标。经过6个月的制造。10月12日机组装车起运。路途中遇特大洪水,冲毁了2公里的道路,车队被迫滞留了8天。10月26日,机组运抵现场。比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晚了5天,造成甲公司窝工损失56000元,甲公司向E公司提出费用索赔56000元。 甲公司和E公司及监理工程师对设备进行了开箱检查验收。转子组件测量了口环的径向跳动等参数。 12月28日,机组安装完成,进人该工程项目的试运行阶段。甲安装公司在试运行阶段前期做了充分的技术、组织和物资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单机试运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求甲公司组织并实施联动试运行,由设计单位编制试运行方案。 联动试运行前进行了检查并确认:(1)已编制了试运行方案和操作规程; (2)建立了试运行组织,参加试运行人员已熟知运行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工程及资源环境的其余条件均已满足要求。符合要求后进行了设备的联动试运行。按照试运行阶段的分工原则和试运行的条件,指出题目背景中的不要之处并阐述正确的做法。
在很多国家包括欧洲福利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服务都曾经是被少数企业甚至是一家国有企业垄断的,低效、高价引起了公众的愤怒。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推行改革极力改变不列颠电信的国有特征,并为其引入竞争者,改变管制办法,以期开辟一条“独家垄断——双头垄断——多家竞争”的路径。这个进程受到互联网技术、移动电话技术进步的有力帮助。在政府管制重点走向保证互联互通的前提下,移动通信、IP电话的进入使得政府一直期望的多方竞争局面终于形成,价格下跌而消费者的满意度提高。中国的电信服务领域市场从1993年开始引入竞争。1993年,中国对国内开放了非基本电信业务,1994年成立了中国联通公司和吉通公司,除了允许开展非基本业务外,还允许他们向用户提供基本电信业务。1999年,中国政府对电信市场的重组,是促进国内电信竞争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重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政府决定将原中国电信一拆为四:(1)新中国电信主要负责国内固定网络的运营以及国际业务、数据业务;(2)中国移动负责原中国电信的移动业务;(3)负责无线寻呼业务的国讯寻呼,从中国电信分离后整建制划归联通;(4)中国卫星集团公司则负责卫星转换器的管理以及卫星通讯的业务。另一方面,政府进一步扶持竞争,包括批准成立了网通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宽带网络业务;加大了对联通和主要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吉通公司的支持力度;以及后来又批准中国铁通进入公用电信市场。通过上述改革,中国电信市场形成了新的结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占据了市场的主体。2001年上半年6个月间,全国电话用户新增了5167.2万户,总数已达2.81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新增2017.7万户,达到1.64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新增3149.5万户,达到1.17亿户。20世纪80年代英国电信改革的基本方向是()
A. 民营化
B. 引入竞争机制
C. 引入竞争并解除政府管制
D. 民营化并引入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