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并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员通报考勤情况
B. 各院(系)教务员要认真汇总所属各班的学生考勤情况,及时向院(系)负责人汇报,对已达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及时上报处理。对于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C. 每学期期中、期末,各院(系)应公布旷课学生名单及旷课学时,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D. 考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态度的反映,应作为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的一个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可按每学期下发的《学生平时成绩(考勤)记录表》对学生进行考勤。凡旷课达1/3者,应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经批准允许免听自修者除外)。考勤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小测验、抽查、点名、提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