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某企业占用某市二等地段土地6000平方米,三等地段土地12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为该企业幼儿园用地,200平方米无偿供派出所使用);2008年4月(4月1日)该企业在城郊征用耕地4000平方米,该耕地当年已经缴纳耕地占用税;同年8月征用非耕地6000平方米。该企业2008年和2009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二等地段7元/平方米,三等地段4元/平方米,城郊征用的耕地和非耕地1.2元/平方米)。
A. 180000
B. 183600
C. 186800
D. 1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