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A行对B公司发放9个月期限的小企业贷款380万元,今年8月11日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仅归还10万元就表示无力还款,支行多次率信贷人员深入企业穷尽了各种催收手段,借款人均表示无法筹措资金归还,无奈之下支行提出要对企业进行诉讼解决,分行法律部门得知此信息后,主动配合,在摸清借款人不及时归还不良贷款的相关情况后,及时有针对性地草拟并指导支行对借款人发出《诉前通知书》,详细书面告知借款人不及时还款涉及诉讼后可以预知的法律后果,为下一步可能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之后,在分支行两级紧密配合和强有力攻心下,取得以诉促收的重大成效,12月11日,借款人通过民间融资渠道筹措资金还清了所欠的贷款本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五级分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