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经批评教育,可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得要求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取得许可,不得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
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职权:(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