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是“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1日,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9月5日,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支付技术维护费共计10000元,其中专用设备6000元,服务费用4000元。该设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无残值。经统计,9月发生法律咨询收入价税合计120万元,购买纸张等耗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8万元,税金0.476万元。
(2)10月5日,向国税上交9月份的增值税款项。
(3)10月份共取得咨询收入不含税82万元;涉税鉴证不含税收入80万元;10月购进计算机5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万元,税金7.14万元。
上述取得的专用发票取得当月均通过了认证。
要求:请计算2014年9、10月份甲公司的应纳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涉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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