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供、售电量抄表时间不一致,抄表例日变动,提前抄表使售电量减少; B. 由于检修、事故等原因破坏了电网正常运行方式,以及电压低造成损失增加; C. 由于季节、负荷变动等原因使电网负荷潮流有较大变化,使线损增加; D. 一、二类表计有较大的误差(供电量正误差、售电量负误差),或供电量多抄错算;退前期电量和丢、漏本期电量(包括用户窃电); E. 供、售电量统计范围不对口,供电量范围大于售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