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不得少于18学分,不得高于30学分 B. 选课应遵循必修课优先、而后选修课的原则 C. 任选的公共选修课从一年级起开始选修 D. 未办理选课手续,擅自听课、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