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如果我国对事实一中李某的盗窃行为进行刑事管辖,这可以归属于下列哪一项管辖原则?()
A. 属地管辖原则
B. 属人管辖原则
C. 保护管辖原则
D. 普遍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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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以及()
A. 施工组织设计
B. 授权委托书
C. 承诺书
D. 廉政协议书
电气设备按其电压高低分为下列哪两种?()
A. 低压电气设备
B. 中压电气设备
C. 高压电气设备
D. 超高压电气设备
小型公司的业务金额大,由此显示地下银行活动。案情简介 在过去三年的时间里,由不同银行提交的对于一个出生于南亚的N国公民的多个涉嫌洗钱的报告引发了此次调查。尽管嫌疑人只是经营一个年营业额在15万美元左右的小公司,但是每年流经他私人账户的金额却在170万至350万美金之间。 调查显示该嫌疑犯的公司是一个国际地下银行设在N国的总部。该国际地下银行在中亚以及欧洲国家都有分支机构,并且在N国有14个连锁分支。除了被印巴裔人士用于转移小额的资金以接济留在国内的亲友——hawala系统的一个传统用途——这个不合法的银行体系被用于贩卖人口至欧洲转移资金。嫌疑人以及一个分行的经理被逮捕了,其在整个N国一些房产被搜查。嫌疑人被罚款大约35万美金,同时大约14万美元的现金被没收以备罚款。嫌疑人以及涉案的分行经理被判处贩卖人口罪,该指控自动剥夺其对已没收现金的认领权。 简述在本案中我们应吸取的教训
李某是深圳市某单位的出纳,多年来在工作上一直认真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一天,李某的朋友刘某前来找李某商量,说现在股市很好,他在股市上已经赚了不少钱,现在他看好了某支股票,如果能投入更多资金,一定能赚更多的钱。刘某对李某说,如果李某单位有暂时结余不用的钱,可以想办法先拿出来炒股,等赚了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发现,自己又能赚钱。李某想想,正好单位有一笔资金目前尚不会马上使用,如果将这笔钱先拿出来炒股的话,等赚了以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遭受损失,自己又能赚到钱。于是,李某就想办法将单位这笔钱拿出来交给刘某炒股。过了一段时间,刘某炒股果然赚了不少钱,并把李某从单位拿出来的钱还给了他,还按照5:5的比例将赚来的钱分给李某。李某将从单位拿出来炒股的钱及时归还给单位。但是,最终李某的行为在审计中被发现,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要求:
A.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