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4年8月19日上午11时50分,东方市农村信用社东方联社营业部主任王梅与司机赵东生从,东方市电业局收取现金、存单共计170.24万元集资款后,存放在营业部金库。下午1时50分,王梅上班后发现装有170.24万元现金及存单的钱袋丢失,于15时向信用社主任王兰西汇报,王兰西安排人员进一步查找未果后于17时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通过现场勘查,专案组分析认为,该案作案时间应在案发当日11时50至13时30分之间,犯罪分子系利用存放在营业厅的金库钥匙或自配钥匙作案。经排查得知,该信用社平时管理比较混乱,长期以来中午在金库存放大量现金,值班人员中午吃饭常离开单位,金库的两把钥匙没有遵守制度分别存放,金库密码也没有制定保密措施。侦查人员认为该银行内部职工王梅、路青、田丙亮、于登文四人具备作案条件,并开展了细致的调查工作,当晚24时许,王梅、路青二人因不具备作案时间被排除。田丙亮、于登文二人对此案失口否认,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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