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章为“防臣下揽权专报,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A. 阿党罪
B. 左官罪
C. 腹诽罪
D. 奸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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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于()犯罪,采取“重其所重”的处断原则。
A. 贪污受贿
B. 侵犯财产
C. 田土钱债
D. 侵犯皇权
关于明朝家庭财产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寡妻分家析产必须与诸子均分
B. 奸生子的继承份额提高
C. 出现独子兼桃制度
D. 首次确立婚书制度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1.《大明律》:“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益尊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2. 《明史.刑法志二》:“若亭疑谳决,而囚有番异,则改调隔别衙门问拟。二次番异不服,则具奏,会九卿勒之,谓之圆审。至三四讯不服,而后请旨决焉。”3.《明史.英宗纪》:“自天顺三年为始,每年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著三法司奏请会官人等,从实审录,庶不冤枉,永为实例。”《明史.刑法志二》:“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朝遂遵行之。”4.《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市。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
《大明律.吏律》:“凡诸衙门官吏及土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人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问题:(1)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问题?(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明朝确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和弊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