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评标后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招标人于4月6日向A单位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在该项目的后续合同管理中出现了如下事件:
事件1:通过谈判,双方于5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
事件2:合同签订两天后,发包方就所签合同的单价清单中的两个偏差单价,向承包人提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该单价进行调整;
事件3:在合同履行中,承包方发现合同协议书中单价清单包括的内容与投标书有矛盾,于是要求发包方按投标书的内容调整;
事件4:由于A单位在本项目的合同履行中破产了,确实无法履行施工合同,A单位提出解除施工合同。
问题:
①事件1:签订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②事件2:发包方提出再签订补充协议以调整合同单价是否合适?为什么?
③事件3:承包方要求按投标书的内容调整的做法是否合理?结合合同文件的组成说明理由。
④事件4:A单位提出解除施工合同合法吗?列举四种解除施工合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