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三与李四共同为A公司提供劳务报酬收入10万元,其中张三分得6万元,李四分得4万元,二人可以分别减除费用,分别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B. 专项附加扣除是对专项扣除的附加; C. 张三同时属于甲乙两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从每一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均可分别减除6万元; D. 综合所得按年计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A. 生父母 B. 养父母 C.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D. 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