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赴英国旅游团,并签订了旅游合同。在行前说明会上,旅行社负责人说本团不派领队,到了英国会有当地的导游负责接待。到达英国后,周先生一行人在机场等候多时也未见有人来接待大家。因此,周先生拨通了组团社负责人的电话,告知无人接机的情形。在征得该旅行社负责人同意,旅游团打车前往酒店,费用暂且由旅游者支付,回国后旅行社偿还此费用。全团旅游者打车到酒店办理了入住,发现该酒店与合同约定不符。第二天早上,旅行社安排的英国地接导游来到酒店后与旅游团汇合。在游览过程中,周先生发现该导游业务极不熟练,致使“自驾车项目”无法安排和部分景点参观无法实现。试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