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某无照经营小货店于2008年1月初被工商部门查获,后经调查取证后,拟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在送达告知书时,王某已回外省老家过年,于是办案人员于2月1日通过邮局挂号信的形式进行了邮寄送达,2月9日,工商办案机构收到了邮局回执,但回执上并非王某本人签名,而是由他人代签收,签收人注明自己为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原来因受雪灾恶劣天气的影响,王某被堵在路上,尚未回到老家,直到2月19日才收到村委会干部转交的告知书。案工商部门在告知书中应当正确告知当事人王某依法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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