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半,平均月工资4000元。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在计算失业保险损失时,该公司同意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那部分失业保险费直接补偿给该职工。请问:该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其未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应如何赔偿?
王先生原为某车厂干部,1986年9月参加工作,连续工龄24.5年。2010年年底,该厂转制,裁减200多人,王先生下岗。2011年1月,王先生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事宜,但被告知由于他从2010年7月开始参加失业保险,连续缴费未满1年,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请问:王先生的情况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刘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6年,失业后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1年后再次失业,刘某所在市规定累计缴费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请问:刘某再次失业可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