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98年7月12日17时10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第三工业区的深圳市智茂电器制品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名员工死亡(4男,13女),重伤18名,轻伤40名,烧损4450m2的四层厂房一栋,烧毁电风扇半成品、原材料一批,直接经济损失约 200万元。
6月12日17时10分左右,智茂电器制品厂搬运组组长杜干与员工农历成、刘三毛从二楼拉拖车下楼,在一楼大门左侧楼梯口搬运纸箱装货,员工冯福林从三楼下到一楼门口等待下班打卡,杜平等人听到有人呼叫“着火了”,发现仓库东南角堆放纸皮处有较大浓烟和火光冒起,相继跑出大门处。此时正在一楼仓库内工作的仓管员彭乐江、彭维佳及来料质量控制部丁继红、王福超四人也听到“着火了”,彭乐江并听到灯管被烧得噼里啪啦的作响,认为是电线着火,随即拉下电闸,切断电源。因见到火势很大,彭等四人都向大门外跑去,在二、三楼工作的十余名员工也正陆续下楼准本下班打卡,发现烟火之后争相往外跑。此时,火已烧到大门处,由于烟囱效应,浓烟迅速沿楼梯涌上,夹杂浓烈的塑胶气味,楼上的员工已无法下楼。由于四楼楼面通道被防盗门锁住,大部分员工无法上到楼顶,只有7名员工撬开防盗门的门板到楼顶。
17时30分51秒,才接到火警报告(报警不及时)的宝安区消防大队迅速调派6台消防车(1台云梯登高车、1台照明抢险车、4台水罐消防车)和300名指战员,与17时38分到达火灾现场,随后展开援救和灭火工作,消防人员利用云梯登高车从天台和四楼抢救被困人员46名。其中24人在指挥员的引导下跳楼逃生,另有3人沿水管爬下。宝安区消防大队随后增派一台云梯车、一台照明抢险车、7台水罐车,赶赴现场,于18时46分终于将大火扑灭,有效地阻止了火势向周边建筑物蔓延(东面为该厂写字楼,西北面为另外两家工厂)。
智茂电器制品厂由于日光灯松脱,镇流器发热,使堆放在他较近的纸皮引燃发生火灾,虽是偶然事件,却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厂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问题】:
为了保证疏散,疏散楼梯间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应满足哪些要求?
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建筑灭火器?
根据材料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
为避免发生同类事故,该采取哪些整改措施?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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