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2003年10月,小张将fl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了小王,租期为三年,租金每月2000元,按季度支付,2004年10月小张因病住院,为了不影响租金的收取,f是小张决定将门己的租金债权转让给小赵,并通知了小王・租金向小赵支付・此时,小赵因欠小王6000元并且已经到期。请问:(1)如果小张没有将债权让与通知小王,债权让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为什么?(2)小王可否以第四季度的租金抵销小赵的金钱债权?为什么?(3)如果小王到期没有支付租金,谁可以请求小王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先乙,丁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冋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向丙公司清伝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问题:(1)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该协议是否生效(2)甲、両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丙公司因此获利20万元,是否违法?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该协议是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