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被告人邓某,是某化工厂工人。一日,邓某与邻居谷某发生争执并发展到相互撕打,邓某一拳打在谷某的左眼上,造成谷某左眼球摘除的严重后果。某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年,邓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于4月6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于3月30日通知人民检察院,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检察院认为法院未及时通知其查阅案卷,故拒绝出庭支持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法院与检察院关系的规定,法院与检察院的行为是否妥当?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