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后,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在该地区的选民小组充分讨论后,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B. 在间接选举中,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数时,可以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所得的票数多少的顺序,按照法定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C. 在直接选举中,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数时,也可以进行预选 D. 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