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程参与各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是否完善属于()的工作内容。
A. 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B.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C. 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
D. 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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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实体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指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需要与治理层沟通相关事项。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部分情况如下: (1)由于甲公司没有清楚地界定治理结构,甲公司也没有指定适当的沟通对象,导致A注册会计师无法识别沟通对象,拟按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在与治理层书面沟通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时,A注册会计师拟写明事务所为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已采取的相关防范措施。 (3)由于管理层在提供审计所需信息时出现严重拖延,A注册会计师拟在与治理层沟通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时重点反映该情况。 (4)凡是审计准则要求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A注册会计师都认为不应与管理层讨论,以免损害审计程序的有效性。 (5)在审计完成阶段,拟与治理层沟通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 (6)由于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不充分,并且这种情况得不到解决,A注册会计师考虑与第三方进行沟通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针对情况(6),指出A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甲公司20×8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80%的股权。购买日,甲公司所发生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0万元。购买日前,甲公司、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购买日,丙公司有一项正在开发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生产工艺专有技术,已资本化金额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650万元。甲公司取得丙公司80%的股权后,丙公司继续开发该项目,购买日至年末发生开发支出1000万元。该项目年末仍在开发中。 (2)2月5日,甲公司以1800万元的价格从产权交易中心竞价取得一项专利权,另支付相关税费90万元。为推广由该专利权生产的产品,甲公司发生宣传广告费用25万元、展览费15万元。该专利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3)7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定合同,自丁公司购买管理系统软件,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款项分五次支付,其中合同签定之日支付购买价款的20%,其余款项分四次自次年起每年7月1日支付1000万元。管理系统软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为4546万元,折现率为5%。该软件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问题: 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取得丙公司股权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取得丙公司股权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B. 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12000万元计量
C. 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按560万元计量
D. 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材料一,我国人民此刻必须上下一致,先以公理对强权,以和平对野蛮,忍痛含愤,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判断. 一一蒋介石在南京国民党员大会上的演讲 材料二,我国的敌人不是倭寇而是土匪,东三省热河失掉了,自然在号称统一政府之下失掉,我们应该要负责任,不过我们站在革命的立场说却没多大关系……无论外面怎样批评谤毁,我们总是以先清内匪,为唯一要务,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本末倒置,先后倒置. ―一蒋介石《剿匪的理论与实际》 材料三,我常觉得要应付困难,首先要认识自己国家的地位.我们是弱国,对自己的国家力量要有忠实的估计,国家为进行建设,绝对需要和平.过去数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对外保持和平,即系此理.前年五月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绝望,绝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 ――1937年7月蒋介石《对日一贯的方针和立场》 材料四,(近卫声明)这是敌人整个吞灭中国,独霸东亚,进而以图征服世界的一切妄想和阴谋的总自白,也是敌人整个亡我国家灭我民族的一切计划内容的总暴露,……(近卫声明)是要以建立东亚新秩序来关闭中国门户,要破坏九国公约,以"东亚协同体"与"经济集团"来排斥欧美在远东的势力.……我不会背信弃义,以破坏人类相与维系的正义. ――1938年12月蒋介石的声明 材料三反映出蒋介石外交政策的实质如何?
2014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4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4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4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4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