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关于信必可的用量,160/4.5微克/吸适用于()
A. 儿童
B. 孕妇
C. 成年人
D. 成年人和青少年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规定,少先队员的入队年龄是()。
A. 6~12周岁
B. 6~14周岁
C. 7~12周岁
D. 7~14周岁
《中国药典》收载的维生素C注射液含量测定方法是HPLC法。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