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A. 合伙协议约定
B. 申请设立登记
C. 营业执照签发
D. 合伙协议生效
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
A. 继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 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 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 应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 5年
B. 2年
C. 1年
D. 6个月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A. 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其自身承担
B. 所产生的收益归其自身,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C. 所产生的收益归其自身,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也由其自身承担
D. 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