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晚8时许,某市张某等五名年青人酗酒后并排行走在公路上,挡住了车辆的行驶路线, 一辆出租汽车司机王某按喇叭, 张某等五人停下来拦住出租车。 要王某拿出“香烟钱”“赔罪”。王某不肯,张某上前打了其一耳光。王某无奈,只好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近 800元当中抽出 50元给他们。后王某报警后,张某等五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对该案的调查过程中,查明了案件真相。
问题:分析说明本案违法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人身权类权利、 侵犯财产权类的还是扰乱公共秩序类的违法行为?张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哪种治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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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男,34岁,无业。张某,男, 32岁,无业。赵某,男, 33岁,无业。钱某,28岁,无业。孙某,男, 22岁,无业。李某,男, 21岁,无业。周某,男, 24岁,无业。武某,男, 27岁,无业。罗某,男, 35岁,某地区公安局刑警队队长。胡某,男, 55岁,某地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自 2004年起,王某纠集张某、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武某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组成一个名叫天龙会的组织。王某在当地称王称霸,组织一个建筑材料租赁公司, 该地区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高价租用他们的建筑材料, 否则王某就会派人恐吓。 王某为了使别人惧怕自己, 让孙某和李某制造了两只猎枪, 并且常带在身上。王某等人与另一团伙双龙帮因抢夺地盘而群殴, 该组织中钱某将对方的一个人打成重伤。罗某是该地区公安局刑警队队长, 与王某等人称兄道弟, 关系密切,收到告发王某等人恶行的报案材料,就予以私自扣下,在省公安厅组织打击黑恶活动联查时, 给王某等人通风报信。胡某是该地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在天龙会的成员李某故意伤害案中,收受王某的钱物,将本该判处刑罚的李某作了无罪释放的处理。后因王某非法持有枪支而案发, 孙某和李某都如实供述了自己参加天龙会制造枪支的事实,并对胡某、罗某、钱某和王某的罪行进行揭发。王某和钱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涉及罗某和胡某的案情只字不提。
[本题考点:共同犯罪 数罪并罚 立功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制造枪支罪 强迫交易罪 聚众斗殴罪 行贿罪 徇私枉法罪]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涉案各人的刑事责任。
A 特别工作团队
B 自我管理型团队
C 供销团
D 质量团队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 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 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D. 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甲在某市有一套空臵的住房,让朋友乙无偿居住,以帮其看管房子。乙购买了传真机、电脑等设备,利用该住处销售“私彩”,并将这些情况告诉甲。甲虽经常询问乙经营“私彩”的情况,但未从乙销售“私彩”中获利。经查,乙销售“私彩”数额为 4万元,获利 8000元。公安机关对甲的处罚,正确的是()。
A. 以为赌博提供条件给予甲治安管理处罚
B. 以涉嫌赌博罪对甲刑事拘留
C. 甲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甲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其没有营利目的,应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