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2005年8月李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认为虽然李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汽车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防万一,张某要求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2005年9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2006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张某所有或使用,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退还李某所交的保费,不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交涉未果,张某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 请分析以下问题: 1、本案中,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如果车辆毁损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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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一:分器械运动场景下幼儿运动情况 分器械运动时,运动场上每天都会更替、摆放若干种运动器具,供小朋友们自由选择,由他们自由结伴游戏。一天早上,运动场上摆放着攀爬网、独木桥、跳袋、推车等运动器具,小朋友们选择好器具后开始玩了起来。通过观察,我发现攀爬网、独木桥很少有人玩。过了好一会儿,畅畅对哲哲说:“我们一起去玩攀爬网吧?”哲哲皱着眉头说:“不要,我害怕。”畅畅又说:“那我们去玩独木桥吧,这个矮一点儿。”哲哲还是一脸为难的样子说:“我不想去,你自己去吧。”说着就去玩小推车了。 场景二:情境性运动场景下幼儿运动情况 在开展创设情境性环境研究后,我在原来提供的运动器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小道具:如瓢虫帽子、软布小花、纸板箱制作的猫咪、钓竿及幼儿绘画的小鱼等,创设出小猫喂鱼(设置了独木桥)、瓢虫种花(设置了攀爬网)等游戏情境。我有意观察了畅畅和哲哲,开始又是畅畅邀请哲哲:“我们去抓鱼给小猫吃好吗?”哲哲欣然同意,两人打扮成捕鱼人,开始玩了起来,哲哲勇敢地蹲在独木桥上,抓起了一条大鱼,当他把鱼喂进小猫的嘴里时,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接着他主动对畅畅说:“我们去当小瓢虫好吗?”他们一同来到了瓢虫种花的地方,戴上瓢虫帽,装扮成小瓢虫,勇敢地向“小山”(攀爬网)跑去…… 问题:
患者女性,16岁。患慢性疾病,需要接受居家护理,而其母亲由于家庭困难需要上班。此家庭需要调适哪项家庭功能?()
A. 家庭治疗的利用
B. 经济上的支持
C. 家庭的社会化
D. 家庭角色的重新分配
E. 家庭情绪上的支持
阅读理解题: 耕堂荷韵布衣人 周伟 我常爱抚摸那本素朴的《曲终集》,久久地出神。这是《耕堂劫后十种》里的一种,也是孙犁的最后一本书。是啊!曲终人未散,坐深云自淡,行尽月犹清。 孙犁,不是个大红大紫的作家,谁却都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孙犁若如某些人,其实也是可以大红的。当年,孙犁在《解放日报》上发表《荷花淀》,毛泽东看过后写道"这是一个有风格的作家",大为肯定。孙犁却从未向人言说,只是独守芸斋,寂寞耕堂(孙犁的书斋),以笔为犁,用作品说话。 我读孙犁,深深地感受到他作品中的"唯真、唯善、唯美"。他总是那般真诚,他的作品都是从生活出发,是对"美的极致"的发掘和诗意的表达。《荷花淀》是这样,《铁木前传》、《风云初记》也是这样。孙犁对待作品是认真的,也是有感情的。 孙犁对于文坛,一向总是清醒的。他在给贾平凹的散文集《月迹》作的序中指出:文艺之途正如人生之途,过早的金榜、骏马、高官、高楼,过多的花红热闹,鼓噪喧腾,并不一定是好事。人之一生,或是作家一生,要能经受得清苦和寂寞,忍受得污蔑和凌辱。要知,在这条道路上,冷也能安得,热也能处得,风里也来得,雨里也去得。在历史上,到头来退却的,或者说是销声匿迹的,常常不是坚定的战士,而是那些跳梁的小丑。这样的文字,不啻为人为文的至理名言。 孙犁至性至情,在文艺界,孙犁尊重妻子、疼爱妻子是出了名的。在儿女们的心目中,孙犁更是一介布衣。孙晓玲写父亲的书就叫《布衣:我的父亲孙犁》,她在写父亲的文章中,有一段这样的文字:"照片上父亲身穿长袖白衬衫,灰色布裤,黑布鞋。他拢着我细瘦的小胳膊,我娇憨地依偎在他的身旁。" 人生云水过,平常自然心。布衣孙犁,荷般高洁;清曲绝响,淡云长流……
材料一:后(武则天)欲以武三思为太子……二人(狄仁杰与王方庆)同辞对曰:“……姑侄与母子孰亲?陛下立庐陵王(武则天儿子李显),则千秋万岁后常享宗庙;三思立,庙不祔(新死者附祭于先祖)姑。”后感悟,即日遣徐彦伯迎庐陵王于房州。王至,后匿王帐中,召见仁杰语庐陵事。仁杰敷请切至,涕下不能止。后乃使王出,曰:“还尔太子!”——《新唐书·狄仁杰传》 材料二:中国的县志中有丰富的女性资料,它们清楚地表明,妇女的贞节是当地荣誉的象征……对风俗的描述,列女志的前言,甚至许多地方志的编纂体例都清楚地显示,女性贞节是向外部世界描绘地方道德标准的综合价值观的组成部分。来自长江下游的一些例子很有说服力,其中有如下描写:“歙欲称闺门邹鲁(指文教兴盛之地),盖山川清淑之气所独钟,抑亦程朱之教泽。”——邓小南等《中国妇女史读本》 材料三:中国妇女解放的要求,不但是精神上的,而且是身体上的。……我以为按照中国妇女地位,在决定“男女平等”这个问题之前,更要紧的问题,是决定女子也是个“人”。我们中国的诗礼人家,有客来访时,若男主人不在家,女主人必定隔着门帘回答说:“我家里没有人。”这就是中国的妇女不自算是个“人”的铁证。所以中国妇女,第一必须取得法律家所谓“自然人”的资格,然后才能够说到别的问题,才能够说到和别人同等权利。——陈独秀《我的妇女解放观》(1921年3月8日) (1)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中使武则天“感悟”的历史因素。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程朱理学何以对女性贞节作为地方道德标准产生影响。 (3)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清末民初有关妇女解放的主要史实,并对上述三则材料所反映的妇女地位分别进行辩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