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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李某在W省A市(非经济特区)永康花园购买商品房一套。2009年8月,李某委托A市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出租该住房,经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联系,李某与承租人乙某签订了租赁合同,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租期自2010年9月1日开始,为期两年,实际成交月租金800元。2011年3月,李某欲出售该房屋,又委托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实行独家代理销售,经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联系,李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契约中载明的成交价格为16万元,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价格时,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认为其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通知交易双方进行房地产评估,或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18万元缴纳税费,于是李某与王某委托A市春晖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9万元。李某与王某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价格。

A. 15
B. 30
C. 60
D.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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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占地5000平方米,房产原值3000000元。2013年发生以下业务:(1)全年取得旅游业务收入1500000元。(2)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原值500000元的办公用房从7月1日起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为12个月,月租金为2000元,租金每月收取一次。(3)9月10日,与某金融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租入价值300000元的机器设备一台,租期5年,租金共计400000元,每年支付80000元。已知:①该公司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②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③营业税税率为5%;④财产租赁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1%,融资租赁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005%;⑤该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该公司2013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元。

A. 12500
B. 25000
C. 50000
D. 75000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10月20日、金额为10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为承兑人。11月1日,乙公司在该汇票背面记载只有丙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字样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11月5日,丙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11月10日,丁公司在汇票背面作了背书人签章后将票据赠送给戊公司,戊公司财务人员从丁公司处取走票据后,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分后悔,于11月12日以票据丢失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11月14日,人民法院发出公告,11月20日戊公司持票申报权利,人民法院通知丁公司查看票据,丁公司承认是其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但是以其法定代表人仅在汇票上签字未加盖其个人私章为由主张转让无效。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假设丙公司最终未履行交货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B. A银行无权拒绝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 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D. 丙公司依然享有票据权利

某石油储备库,有10104m3浮项原油储罐30座。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配备泡沫消防车两台、高喷消防车一台、水罐消防一台,并有专职消防员30人。单位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安全环保部是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层层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该单位还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并在灭火预案中明确了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单位建立建全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有()。

A.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C.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B. 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
C. 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D. 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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