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某国有外贸企业2017年度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1)2017年2月,该企业财务处处长安排其侄女在财务处任出纳,并负责保管会计档案。(2)2017年12月,企业出口产品滞销,经销业绩滑坡,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财务处处长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处理,以确保企业实现“盈利”。企业财务处处长遵照办理(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处长的侄女可以在本单位从事的工作为()。
A. 债权债务核算
B. 出纳
C. 稽核
D. 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