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该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请按照民法原理分析:(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追认”的含义?其效力如何?(2)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规定中“撤销”的含义?其效力如何?(3)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中规定的“善意”?其意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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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所称的假币是指伪造和变造的货币。()
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是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B. 是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事实行为
C. 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D. 是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继承人有()行为的,不丧失继承权。
A. 遗弃被继承人的
B. 虐待被继承人的
C. 为争夺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
D. 因宅基地纠纷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下列旅游资源,和其所在省区和相通的铁路线组合正确的有()。
A. 泰山—山东省—京沪线
B. 苏州园林—江苏省—浙赣线
C. 衡山—湖南省—陇海线
D. 桂林山水—广西—焦柳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