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大运公司以银行存款9000万元投资于天马公司60%的股权,当日天马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35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007年末天马公司实现净利润7500万元。天马公司于2008年3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度的现金股利2000万元。2008年12月6日,大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天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60%中的1/3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5400万元,出售时的账面余额仍为9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于当日办理完毕股权划转手续。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000万元。 除所实现净损益外,天马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大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在出售20%的股权后,大运公司对天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天马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 要求:
A.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