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1年4月5日晚,A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在该市县人民路50号内藏有一批假冒卷烟,大约有10多件。A局迅速安排稽查人员分组在举报地点附近守候。4月12日晚10点,一辆微型车装了几件卷烟后准备离开,稽查人员果断出击,当场查获同一品牌伪劣卷烟12件(每件50条),当场抓获相关人李某。经调查:该案所查获的12件卷烟是李某于2011年3月至4月间出资从外地购进的假冒卷烟,共购进该品牌伪劣卷烟20件,已销售8件,销售额共计32000元,获利3000元。根据现有证据,本案件否达到追刑标准?为什么?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