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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甲某因急需资金与乙银行协商贷款,甲某用其商品房的房产证抵押(该房产证中显示户主为甲某,共有人甲某之妻),在乙银行贷款40万,贷款期限1年。签约后,银行即将40万元交付给甲某,双方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3年6月,贷款期限届满,甲某在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将已设定抵押的商品房以45万元的价格卖与丙某。双方签约后,丙某即支付了全部房款,且双方办理了商品房过户手续。乙银行得悉后,认为自己对该商品房享有抵押权,甲某无权转让,遂向甲某、丙某提出异议。因协商未果,2004年7月,乙银行以甲某不履行到期债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以甲某和丙某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其债权。甲某答辩称:讼争商品房是其和妻子的共有财产,抵押行为未经妻子同意无效。此辩称能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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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子的鞭毛是由以下哪个结构变化而来()。

A. 细胞核
B. 高尔基体
C. 线粒体
D. 中心粒
E. 细胞质

一节车下带停放制动功能的单元制动缸有()个。

A. 2
B. 4
C. 6
D. 8

试述自动变速器电子控制系统中电磁阀常用的两种形式及其应用的场合?

乙苯装置储备足够烃化液开工的优点为:开工时间短,过程容易控制,软化水消耗少。

A. 正确
B.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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